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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夏监管局:聚焦生态修复综合效益 推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近日,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宁夏监管局以项目产出和资金成效为重点,聚焦生态修复综合效益,实施宁夏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地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规范有序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系统工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8年两会期间,住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加大对宁夏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投入的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重点建议。宁夏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立足维护贺兰山生态屏障、保护母亲河健康、维持西北生物基因库、保障西北粮仓可持续发展、实现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为黄河流域特别是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保护提供经验,经过公开竞争性遴选,该工程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试点项目。根据财政部部署安排,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项目的综合效益,宁夏监管局组织评价组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此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积极借鉴牵头及兄弟监管局在实践中摸索的经验,根据宁夏的实际情况形成工作思路和措施,力争以绩效评价为契机和抓手,努力推动地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二、联合联动,集中各方力量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为顺利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宁夏监管局注重加强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资环司的联系,领会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请示汇报相关情况。同时,牵头建立与宁夏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石嘴山市政府(项目实施地)的联合联动模式,集中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自对政策、评价标准体系、资金效用、项目产出效果、群众认可度等方面了解的优势,科学合理分解工作任务,确保高效保质保量完成评价工作。加强评价前、评价中的沟通与反馈,及时跟进学习财政部关于评价工作的最新要求,并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对地方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立足区情,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认定反馈,并将有关政策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地区予以宣传,争取理解与支持。

  三、科学评价,重点关注生态修复综合效益。按照财政部要求,评价组以《宁夏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为基准,对地方申报的废弃矿山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贺兰山下水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工程、沿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防风固沙体系构建工程、宁夏平原和黄灌区盐碱地改良与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工程、沿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8大类别、17个重点工程、139个子项目进行逐一核对,在把握全貌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合规性。以指标文和资金到位原始凭证资料等为依据,对139个子项目的中央资金分解下达拨付情况进行追踪了解,地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核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调减。按照区域分布、工程类型、资金投入支出规模、产出效益等综合指标,重点抽取17个子项目现场查看建设内容、产出情况和生态效益,抽取42个项目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定,资金覆盖率超过30%。查看过程中,重点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一级指标以及相关的12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通过调阅制度办法、信息宣传、公报、会议纪要等制度文件,指标文件、银行回单、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检测报告、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报告等产出材料,对该项目的使用管理、综合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价。

  四、加强沟通,推动地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宁夏监管局多次与宁夏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以及实施地政府进行交流沟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要求,指出在现行绩效评价体系下地方在具体落实政策方面存在的偏差及问题,压实地方相关单位及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主动思考,结合评价开展调研,针对下一阶段推进实施好该项目提出了加强省级协调统筹、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做好项目储备评审、落实地方资金安排、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建议,着力推动地方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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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