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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夏监管局:抓牢四个方面 扎实有序推进
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降低人民群众病毒感染风险,控制乃至消除疫情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支持宁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的优异成绩,宁夏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分析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宁夏监管局牢牢把握审核工作主动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聚焦重点疑点,集中攻坚克难,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成立以分管局领导统领的审核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关注宁夏疫苗接种、医保基金结算、资金划拨、部门职责分工等情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推进审核工作。

  二、加强培训学习,把握政策要求。审核工作前期,宁夏监管局积极组织政策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安排审核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座谈研讨。通过培训学习,了解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资金分担和结算机制、费用清算和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进行政策解读,明确审核要求,做好审核资料的催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相关部门报送的全区各月疫苗及接种情况,建立疫苗及接种费用台账,收集公开发布的疫苗接种管理方式以及各时间节点的疫苗接种数据,关注疫苗接种的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稳步推进审核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三、把握重点环节,确保审核效果。审核中,宁夏监管局牢牢把握审核重点,高质量开展审核工作。一是关注疫苗的采购、入库、出库的管理情况,核对采购协议、采购发票、疫苗发货单、出库单等基础资料,结合宁夏自行研发的疫苗服务接种费用结算程序,进一步比对、筛查医保专项应结算疫苗中是否包括损耗疫苗、存疑疫苗和超价格批次疫苗等情况,确保疫苗接种群众打的放心、医保付的合规。二是关注疫苗接种的具体操作流程、疫苗接种的数据传输和筛选方式,查看疫苗接种登记信息系统及其勾稽关系,随机电话联系接种者,核实接种者系统登记疫苗的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及接种剂次有无差异。三是关注宁夏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支付月数,确保医保基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待遇支付。四是针对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口径和报送时间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财政部有关司局请示报告。

  四、注重部门联动,做好监管服务。宁夏监管局积极搭建审核联动机制,主动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健委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审核工作有序进行。审核中注重实地核查,选点方式采取城市与农村相结合、不同类别接种单位相结合等方式,分别选取宁夏疾控中心及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和青铜峡市陈袁滩镇等涉及接种人次多的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等接种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对疫苗接种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范性操作等方面进行再次明确,并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和宣传,要求接种单位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性操作,确保新冠病毒疫苗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实地核实中,重点关注疫苗接种的操作管理、疫苗储存条件,听取正常结算疫苗的情况以及此次列为存疑疫苗的具体原因等情况。同时,前往自治区医保局,通过疫苗接种后台数据库逐一核实各批次疫苗的接种情况。下一步,宁夏监管局将持续跟踪、重点关注疫苗库存和全区接种进程,关注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着力确保财政资金精准落实到位,民生支出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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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