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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化联合联动 推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聚力增效

  宁夏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刘 志

  近年来,宁夏专员办立足工作职能和地区实际,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合作意识,建立健全联合联动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调查研究、干部培养等工作,切实发挥联合联动的引领作用、协同功能、互动效果,不断聚集各方智慧和力量,全力推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沟通协商、完善制度机制,增强财政预算监管合力

  着力加强与部内司局的联动。主动寻求部内相关司局业务指导,吃透工作要求,精准开展工作,对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实现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提升工作质量。着力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定期与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重大财税政策的意见,研究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各业务处室与财政厅对口处室不定期沟通交流,互通情况问题;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联合调研,关注和反映地方落实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问题。着力加强与中央预算单位的联动。分别与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签订关于加强协调配合、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明确监管事项、信息共享、日常联系、线索移交等内容。在具体监管工作中,整合人力资源,合理分配力量,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职责,优势互补,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着力加强与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联动。与地方项目主管部门合作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分工明晰的协作制度、监管情况定期通报机制等,聚力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地方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观念、责任意识。围绕专项调研,与相关部门沟通会商,提出调研重点,优化调研方式,协同开展调研,提高调研质量。

  二、搭建信息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全面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构筑财政收入联动监管平台。与宁夏税务、海关、人行国库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构建收入监管系统,通过查找影响财政收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地方财政收入状况和发展趋势。构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联动监管平台。建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层层传导压力,动态掌握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去向、支出进度、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等情况,与自治区财政厅以及项目主管部门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构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联动监管平台。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中嵌入绩效管理模块,对照绩效目标,了解“钱都花到哪儿去了,效果怎么样”,认真分析查找偏离目标、无效低效的项目。构筑部门预算联动监管平台。依托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和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加强与中央驻宁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构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联动监管平台。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协调,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系统;与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沟通协调,搭建财政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和财政金融风险防控监管。

  三、围绕监管重点、强化协调互动,充分发挥联合联动效应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控,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调研、核查等工作,促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与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加强财政金融监管,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针对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科学预判分析,开展联合专项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项目资金支付缓慢、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3个深度贫困县区,就扶贫资金的分解、下达、支付及项目完成情况,扶贫项目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绩效目标执行和涉农资金整合等情况开展监管调研,发现的问题引起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节能环保类资金监管,在监控系统中实行“标签化”管理,及时掌握地方各级财政分解下达资金、项目单位管理使用资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初步实现节能环保类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管。扎实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科学规范地开展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科学、客观的评价结论。围绕中央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财政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金融企业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评估等10余项中央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加大协商力度,共享调研成果,共同推动结果运用,提升调研成效。与地方财政部门围绕财政可持续发展、收入质量、支出结构、政策出台、落实“三保”等情况座谈交流,宣传政策要求,深入了解问题,共商解决意见,对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反映,切实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

  四、加强学习培训、相互交流促进,推进高素质队伍建设

  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培训。主动与财政厅沟通,积极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邀请财政厅相关业务骨干到办内开展培训讲座,帮助干部提高政策掌握水平、了解地方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培训指导。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到基层财政部门开展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等相关政策解读,就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行深入探讨;组织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等培训,增强联动监管有效性。加强与地方经济部门、中央驻宁预算单位干部交流锻炼。商请地方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地方相关经济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宁夏专员办挂职锻炼;与人民银行、税务局、银保监局等中央驻宁预算单位建立干部交流合作机制,通过开办“财政预算监管大讲堂”、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网上每日答题、组建读书兴趣小组、开设网上学习园地等途径,加强业务培训,共享学习资源,促进干部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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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