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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近年来,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和财政部监管局派驻作用,锐意进取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提高资金绩效,以实际行动践行财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使命担当。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宁夏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中央、财政部党组、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局党组研究印发《关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谋划推进财政脱贫攻坚各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2018年11月,中央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视小组下沉宁夏调研期间,专题听取宁夏监管局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汇报,对有关工作给予肯定。

  二、强化统筹谋划,持续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为支持宁夏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宁夏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据统计,2013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向宁夏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72.56亿元,年均增幅41%(2017年增幅为177%),保障了脱贫攻坚粮草军需,支持了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2020年中央财政集中力量支持挂牌督战地区,安排各类资金11.51亿元支持西吉县顺利摘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监管难度大,社会各方面关注高。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宁夏监管局始终将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贯彻脱贫攻坚全过程,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每笔扶贫资金用到实处、用得其所、用出效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分结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制定《宁夏监管局加强2020年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挂牌督战地区财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及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建立局领导统筹主抓、牵头处室抓总负责、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目标任务明确化、职责分工科学化、操作流程程序化、结果运用系统化”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二是凝聚监管合力,探索建立与地方财政、扶贫等部门的联合联动机制。构建信息及时传递、数据资料共享、部门协同联动的“大监管”格局,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高效监管模式。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扶贫办印发《关于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调研。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互联网+”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时监控,自主上线运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动态监管系统,“标签化”管理扶贫资金,从顶端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到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前移监督关口,及时纠偏纠错,提升监管效能。

  三、监管与服务并重,推动扶贫资金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宁夏监管局坚守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综合运用日常监管、动态监控、专项检查、绩效评价、调查研究等各种方式,深入基层、精准发力,促进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规范使用、扶贫效果真实准确。

  (一)发挥扶贫监控系统“报警器”作用,持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依托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和本局动态监管系统,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资金和重大政策,强化日常监管,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和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动态掌握和督促落实资金投入情况,加快预算下达和执行;实时监控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采取电话、微信、关注函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预警信息,并针对重点和突出问题开展现场监管,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发挥专项检查“利剑”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统一部署,2017年组织对西吉县、彭阳县和泾源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资金闲置等问题;中央纪委将本次检查案例作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求宁夏纪委严肃查处西吉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宁夏纪委根据我局移交的问题线索核查后将调查处理报告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上报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对西吉县有关问题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共问责处理党员领导干部27名,起到强烈震慑警示作用。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惠令高度评价我局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三)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结果运用,指导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持续增强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实现脱真贫、真脱贫。2019-2020年,对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原州区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开展专项抽审,发现12类问题;对1221个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项目存在合理性、规范性、完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自治区财政厅发函通报、要求整改,倒逼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发挥信息调研“参谋助手”作用,服务宏观决策和地方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主动向财政部反映宁夏实际情况和存在困难,总结上报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完善制度政策建议。《关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财政部程丽华副部长批示,并批转全国财政系统学习交流借鉴。服务挂牌督战县—西吉县,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如期脱贫,调研上报《脱贫攻坚期后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议》被上级机关采用,《因地制宜完善政策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实现》等多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在财政部“三优”评选中获奖。

  (五)发挥主动帮扶“造血”作用,搭建产业扶贫联系平台。高度重视脱贫帮扶工作,结合区域特点,主动对外联系,协调龙头企业到贫困县投资产业项目,搭建好企业与自治区主管部门、贫困县党委政府的沟通桥梁,做好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讲解,了解其发展需求、存在困难等,竭尽所能帮助培育特色扶贫产业。牵头协调朗斐纳斯酒业有限公司在同心县成立“宁夏朗斐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建成集种植、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规模化企业,走产业精准扶贫上市之路。

  四、锤炼过硬作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力保障

  宁夏监管局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是考验党性和改进作风的攻坚之战,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建设的通知》,引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力争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精准要义,从严管理扶贫资金,督促做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纠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统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干部的“练兵场”,成立青年党员攻关小组,提升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化水平;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深入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选派3名年轻干部参加“同吃同住同劳动”下基层帮扶和实践锻炼活动,注重在实践锻炼中提升研究脱贫攻坚问题、解决脱贫攻坚难题的能力。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宁夏监管局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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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