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关于做好
2017年门预算编制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关于做好2017年门预算编制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财驻宁监便〔2016〕4号
各中央驻宁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6﹞79号)、《中央部门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审核测算流程》、《专员办开展属地中央单位预算编制审核操作指南(2017)》,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以及财政部预算司召开的专员办2017年部门预算审核培训会要求,我办将于2016年8月12日—9月20日期间,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请各中央驻宁预算单位将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并报送专员办审核,报送资料情况如下:
一、“一上”预算及相关资料,包括:
1.2017年“一上”申报材料及相关说明(含项目申报文本);
2.主管部门批复的2016年预算;
3.主管部门批复的2015年决算。
二、单位人员信息相关资料,包括:
1.中编办或主管部门的关于人员编制核定的正式批复文件复印件(以后年度若无变化,则以上年提供的文件依据为准,如有变化,需提供变化的资料);
2.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当年7月份实发工资表(含离退休人员)纸质版和电子版,截止7月31日实有人数与工资表中人数不符的需要报送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3.单位人事部门关于人员情况的说明。包括按经费形式划分的本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在职人员构成及工资发放情况(在编在岗、在编内退、在编病退、在编驻外、聘用及其他);新入职人员到岗证明材料及工资发放情况;人员超编情况说明;事业单位预计增人情况说明。以上说明均为纸质版。
三、新增资产信息相关资料,包括:
1.当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2.单位截止当年6月1日车辆、房屋、土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资产台账及相关说明;
3.单位关于申请新增车辆、房屋、土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的说明;
4.单位拟报废资产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证明材料;
5.如预算单位已完成车改,则需提供经批复的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四、规范津贴补贴需求相关资料,包括:
1.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详细说明;
2.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关文件依据复印件;
3.截止2016年7月31日分职级人员统计表及说明;
4.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份实发工资表(含离退休人员),需详细列明各项津贴补贴的标准和具体发放金额(电子版)。
五、送审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
1.项目文本(包括立项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及指标、项目支出明细表等);
2.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3.已评审项目的评审报告;
4.与项目三年规划衔接情况;
5.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同时报送政府采购预算相关材料;
上述需报送的资料,我办可根据自身的基础工作及需求情况,增加或减少,原则上以“审核依据要有用、够用”为准。上述所报资料为纸质文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此外,还需报送中央预算管理系统导出的报送主管部门的2017年“一上”预算上报数据电子版。
请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具体报送时限及其他情况,请与我办相关处室业务联系人联系。
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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